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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举行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》宣贯会
2014年3月19日,我院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学习新颁布的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》,并邀请水利部水资源管理中心、合肥工业大学的两位专家,同时也是该标准的主要起草人,对新《导则》相关内容进行讲授。
宣贯会上,两位专家对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政策、法规进行了解读;对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的技术规定、常见问题等作了详细讲解,并结合实际案例对报告编制技术要点进行了分析。在会上交流时,各位技术人员踊跃提问,结合自身工作实践,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问题,专家均一一解答,使大家的认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。
水是生命之源、生产之要、生态之基,人多水少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。当前我国水资源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,水资源短缺、水污染严重、水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,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。为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》(中发〔2011〕1号),2012年1月12日,国务院以国发〔2012〕3号印发《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》,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,严格实行用水、排放总量控制,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。
《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(试行)》(SL/322-2005)实施8年来,针对实际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和水资源管理的新要求,修订了《导则》,并于2014年3月5日起正式实施。
